近日,南通海安县社召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为6月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月再动员再部署。
会上,县社负责人传达了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严长江在会上提出的创建工作新要求。并组织大家共同学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测评标准要求”
海安县社针对6月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月,进一步明确了“路长制”单位职责,重新编印了《县供销总社6月份安平中路“路长制”巡查值班表》,明确每天2名机关人员上路,协助维护环境卫生;协助规范交通秩序;劝阻不文明行为;开展创建宣传;及时通报信息。要求上路巡查人员战高温顶列日,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再作新贡献。